“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只好偷电瓶车养活自己,外面的人说话我又听不见,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改不了的,出去了还得偷车。”
——"窃·格瓦拉"周立齐
1
消费者,高,上海消保委,硬,上海电信,又高又硬!
这比注水电视剧剧情,可要精彩多了。
第一集。
用户反映,“电信IPTV电视,连换台都有广告推送,我打电话给,客服说没办法关闭,换台广告要关闭开通一个什么会员。”
所有的赚钱套路,都是惊人一致的:
先弄个P出来,数据做大做强了,P就变成了IP,有了IP,赚钱的idea就有了。
IP得挣钱,那就必须要实行VIP会员模式。
有了VIP,韭菜割一波,没钱花了,再升级套餐,SVIP应运而生,又能杀一堆猪。
没有会员,看广告都成了义务。
第二集。
消费者也享有正当看电视的权益吧,用户反映了问题,上海市消保委便联系了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智慧家运营中心。
6月10日(注意这个时间点,圈起来),上海电信IPTV回复了:
“在开机期间投放广告,主要为提高用户开机体验”。
“顾客签订了协议,顾客有义务看广告。”
“推送广告是我们的权利,如果消费者因为广告上当受骗,消费者应自行承担责任。”
“对消保委提出的一键关闭广告功能,我们办不到。”
你是真的秀,天秀,蒂花秀,一枝独秀,造化钟神秀。
投放广告,是为你们好,为了提升用户观影体验;你使用电信IPTV电视,你就有义务看广告,你不看广告,我们上哪儿挣钱去?你们有义务看广告,我们自然也就有权利推送广告,即便是广告涉嫌虚假宣传、推送了假冒伪劣产品,你们要是上当受骗了,那也与我们无关。
——好处都让你捞了,恶果都让用户吞下。
你这是要起飞上天啊。
2
第二集剧情过于生猛,给上海消保委都整不回了。
沟通无效之后,上海市消保委发现了另一件事:
上海电信IPTV涉嫌搜集和使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进行广告精准营销。
兄弟们,大瓜来了。
滴滴被下架了大家知道吧,“运满满”、“货车帮”、“BOSS直聘”也被停止新用户注册了。
背后的原因,是一致的: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存在网络安全隐患,侵害公共利益。
“涉嫌搜集和使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是国家最近严厉出手打击的。
再加上上海电信此前的迷惑言论,“消费者有没有义务看广告”这事,上热搜了。
事情闹大了,舆论压力来了,再闹下去,消保委之上的“权力机构”,就得来查了。
所以,第三集,千呼万唤播出来了。
3
7月6日,上海电信再度回应称:
已连夜成立专项工作组,研究IPTV开机广告一键关闭相关技术方案,抓紧落实技术开发,力争在三个月内上线。
秉承中国电信“以客户为中心”的经验理念,不断改进和提升相关工作。
“我信你个鬼,糟老头子坏得很。”
没有舆论压力,没有“涉嫌搜集和使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这个猛料,不是怕国安部和网信办来请喝茶,能有这份连夜成立专项工作组的声明通告?
消保委来回应,都能神回复给打发了,这要是普通消费者前来质询,只怕是连投诉电话都打不进去...
4
既然说到了电信和电视广告这事,索性就再多说几句。
我家买的是海信电视,当时在商场里被业务员一顿忽悠,说这是遥控器语音控制,一键按下去直接说话,就能调转到任何一个频道。
我想着,还挺方便,家里老人也会操作,简单点好。
近6千块钱买回来之后,基本上开电视永远是CCTV13频道看新闻。
每次都是遥控器按下语音键,然后说一句“新闻频道”,新闻台就自动出来了。
半年后,电视机系统升级,语音键失灵了,怎么搜也搜不出来新闻频道了,然后神奇的事情出现了,开机广告,从最初的15秒,一路高涨到59秒。
以前还有些免费电影和电视剧看,现在免费电影看20分钟,就得跳出来一个30秒的广告,随便按几个键,都是要你付费买会员...
此前,有媒体报道过,“中国的中老年人,已经不会使用现在的电视机了”。
兄弟,搞错了,不是中老年人不会用了,是年轻人也不会用了好吗?
差不多有一年的时间,家里的电视机都没开过机了。
再有,就是电信套餐协议的事。
不看电视,手机电脑你总得使用吧,你总需要使用网络宽带吧。
然后,我就去办了个电信宽带,又是被营业员一顿忽悠,搞了个电话卡和宽带的捆绑套餐,说这个划算性价比高。
电话卡分钟免费通话,电信宽带M,每个月固定套餐费99元。
用了两年,协议到期了,去续费,营业员说这个套餐现在取消了没有了,让我升级一个月的套餐,通话0分钟免费,宽带M。
我说我一年都打不了几个电话,能换一个只用宽带的吗,然后这姐们又是一顿忽悠说没有这些单独成立的业务。
所以,我就又当了一回猪,被忽悠着办了个的套餐。
照这个趋势下去,我怀疑下一次协议到期后,我是不是得每个月交了?
这样两年一循环,到我80岁大寿那天,我每个月估计就有分钟的免费通话时长了,我是在墓地扫墓的时候打,还是在上坟磕头的时候打?
更令我窒息的是,M的宽带升级到M以后,网速没感觉飞速提快,有时候甚至觉得比以前更卡了...
两桶油、三张卡、四大行,家大业大,总少不了“店大欺客”的幺蛾子。
5
消费者权益寥寥无几,普通人维权之路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巨头企业蛮横无理店大欺客。
想起来前几天看到的一个新闻,某位用户的银行卡,总是被莫名其妙的扣费,他找到媒体带着记者前去质询,大堂经理直接把他们拒之门外称不接受采访。
“你觉得扣费不合理,你可以注销,不用我们的银行卡。”
——上哪儿说理去?
《广告法》相关规定明确规定:
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我们有《广告法》、《银行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是没有一板砖拍死又高又硬的不作为乱作为巨头企业法!
老马罚了亿,其实也该让这些“黄老爷”们挨一刀!
赵泰赵公子的名言:“你知道,老子为滨海,做了多少贡献吗?”——不就是纳税了吗?我也纳税啊,我也爱国啊,我还奉公守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