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电话机 >> 电话机市场 >> 提个醒即将开始严查抓紧时间置换
10月底,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三年过渡期就将期满。这意味着,目前行驶在路面上的临牌电动自行车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进行置换或者回收处理。记者走访我区地铁站、商圈周边等区域发现,还有大量悬挂黄色临时牌照的电动自行车以及少量未悬挂牌照的电动自行车行驶或停在路面上。
△9月7日,鲁谷西街。数辆悬挂临时牌照的外卖电动车停在商圈周边。
△万达广场南侧,一辆未悬挂牌照的电动自行车停在路边。
随着过渡期截止日期的临近,不少超标电动车临牌车主已经开始置换新车,近期全市电动自行车登记量明显增长。记者在位于石景山区杨庄东街的一家具备上牌资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看到,门前停放着二十几辆置换下来等待回收的临牌电动自行车。据销售门店相关责任人介绍:“目前每天有大约20辆临牌车辆来店里置换新车,置换下来的旧车将统一运送到相关机构进行处理”。
△位于杨庄东街的一家具备上牌资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工作人员正在为客户装配新车。
△门店前摆放着置换下来的临牌电动自行车。
△每一辆新车在上牌前都要进行验车。门店负责人向记者展示车辆合格证。
销售门店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置换新车的客户每天都在增长,预计在10月底达到高峰,门店将安排充足的工作人员及库存车辆来应对即将到来的置换高峰,保障市民置换新车、上牌快捷、畅通。”
△门店负责人向记者展示即将安装到新车上的牌照。
市交管局提醒市民,为避免长时间排队等候,建议市民优先选择家便民服务点办理登记上牌。特别提示:所有便民服务点不局限于登记本店销售车辆,市民在其他门店购买的车辆也可在同品牌电动自行车便民服务点办理登记上牌。
△市民将临牌电动自行车送到指定门店进行新车置换。
根据法规,悬挂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满后上道路行驶的,及未在规定期限内申领临时标识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先予扣留电动自行车,对驾驶人处元罚款,并通知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理。驾驶人接受处理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发还电动自行车。
△喜隆多购物广场周边,停放着大量电动自行车。
此外,为进一步严格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后执法整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电动自行车“拼改装”等违法行为,发现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存在加装、改装电动机、蓄电池、车篷、车厢、座位等情形的,扣留电动自行车,对驾驶人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车辆予以收缴。
11月1日起,市公安交管局将对过渡期结束后仍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依法扣留,并对驾驶人处元罚款。从严查处电动自行车“拼改装”等违法行为,最高罚款一千元。
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不收费
据交管部门介绍,给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首先要明确的是,允许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是符合国家标准且纳入本市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市民购买车辆后,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登记,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身份证明,购车凭证(发票),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符合条件的,当场登记并发放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不收费,包括车牌及行驶证都是免费发放。
便民服务点不局限于登记本店售车
目前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在全市19家交通支(大)队非机动车登记站,另一种是在全市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便民服务点。为方便市民就近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避免在非机动车登记站排队等候,交管部门在全市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设立了便民服务点,市民在这些门店购买车辆后,实现了销售、登记、发牌“一站式”服务。经统计,便民服务点办理业务量占全市业务量30%以上。
此外,为方便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交管部门还对公安网登记流程进行了优化。在全市19家交通支(大)队非机动车登记站应用影像化采集登记系统,实现了免复印、免填表,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最大限度提升业务办理能力。
△古城地铁站周边停放的电动自行车。
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时,有以下注意问题:
(1)按照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办理登记时应提交纸质发票。部分市民通过网络电商平台购买车辆时,获取了电子发票,在办理登记上牌前,应提前将发票打印出来,方便现场办理登记使用。
(2)本市允许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是符合国家标准且纳入本市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市民通过网络电商平台购买车辆时,应提前登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看本市电动自行车目录公示,确保车辆符合本市登记要求。
(3)他人代办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时,除需提交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明外,代办人还需提交代办人身份证明及代办委托书。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对外网站上发布了电动自行车登记指南,市民可登录网站或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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