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德规范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优质服务十条标准
一、准时上岗,诊疗及时;
二、着装整齐,挂牌服务;
三、环境洁净,布局有序;
四、严格规章,制度落实;
五、语言文明,态度热情;
六、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七、规范建档,健康宣教;
八、首诊负责,处置准确;
九、窗口服务,方便快捷;
十、病房整洁,服务规范。
会议制度
1.为加强院内职工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应每10天集中召开1次会议。
2.每位职工都要政治学习笔记和业务工作手册,并要结合实际,写出学习心得体会或阶段工作总结。
3.业务会议要求每位医务人员轮流讲授业务知识,相互交流,共同提高,不断改进或提高自身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
4.根据上级要求或文件精神,随时召开院内职工会议。
学习制度
1.每位职工要经常抓紧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2.学习要有学习笔记,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
3.要不断加强工作技能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学习以自学为主,卫生院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集中学习。
4.卫生院每10天检查一次学习情况,每月组织一次专题讨论或知识讲座。
5.每季度进行一次业务授课,选派业务骨干讲授新知识、新方法、新技术,以点带面,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6.集中学习要实行签到制度。半年和年终的业务考试,根据院内安排的业务学习内容出题,考试成绩列入医德医风档案,作为医德考评,外出进修、学习、晋级、晋升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考勤制度
1.为严格考勤,卫生院应坚持24小时服务。
2.有事必须向院领导书面请假,准假后方可离开单位。
3.有事请假5天内由卫生院批准,5天以上报县卫生局批准。
4.每迟到或早退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旷勤半天按1天计算,旷勤1天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及日平均工资。
5.对违犯卫生院考勤制度,月累计矿工超过5天,迟到超过10次,事假超过10天的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
6.在岗职工全年出勤不得少于天。
奖惩制度
1.全体职工必须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终考核后,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2.职工必须服从院领导的管理和分配的各项任务。
3.职工必须完成考勤天数,在岗职工全年出勤不得少于天,月累计矿工超过5天,迟到超过10次,事假超过10天的不享受绩效工资。
4.对没有完成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5.对因打架、赌博等行为触犯法律者,拘留期间按旷工计算,并在当年不得晋升职称。
6.在值班期间,因脱岗造成损失者,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并扣除全年的绩效工资。
7.全年认真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的人员,按照《嘉陵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主要指标》考核后,按规定享受奖励并优先推荐评选优秀工作者和晋升职称。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学习《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和《执业医师法》,树立“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热忱、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遵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2.积极开展普法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学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严格依法执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保证患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认真执行各种诊疗护理操作常规和医务工作管理制度等,坚持做到医疗护理技术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4.院务、临床、医技等职能科室齐抓共管,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建立医疗质量考核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科室医务人员对各项规章制度、诊疗护理操作常规等执行情况,考评医疗质量。组织实施医护人员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诊疗规范、操作技术常规等专业技术的培训,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自身素质和医疗技术水平。
5.加强医疗安全教育,强化医务人员岗位责任制,重视医疗事故防范措施的具体落实。
安全保卫制度
1.严格安全防范,确保院内安全,节假日要有专人值班,值班要有记录,按照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做好防火防盗等。
2.除住院病人外,闲杂人员留宿院内,须经院长同意方可留宿。住院病员和陪护人员携带物品出院时(凭出院证),门卫要进行检查。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
3.夜间安全值班人员要按时巡查,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4.职工自行车、摩托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病人自行车一律停放看车处。
5.财务人员应将现金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或信用社,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妥善保管。
6.因值班人员脱岗造成卫生院财产损失者,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
麻醉药品、毒性药品与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1.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遵照国家《麻醉药品管理暂行条例》及和《医疗性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2.药房必须加强麻醉管理,做到“五专”(即专人、专柜加锁、专帐、专册、专用处方)管理。具有明显标志的专用瓶签,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药房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定期清点。取用麻醉药品后应按处方随时登记注销(设置专用帐卡)。每日对用量与存量核对一次。
4.处方中的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名称不得简化。调配人员接方后须严格认真审。
5.毒、麻、限剧药品处方权,由院务会确定,并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可授予麻醉药处方权。
6.麻醉药品、医疗性毒药品与精神药品处方,一次剂量一般不超过常用量,麻醉药品、医疗性毒性药品一次处方总量不得超过一日极量,毒性中药不得超过二日极量。超过常用量时,必须由院长签字。
7.医师所开写的麻醉药品注射剂,一律限在本院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带回使用时,应由医师在处方上注明,并经院长审查批准,在市卫生局办理麻醉药品应用卡,调剂室方可配发。只限一次用量。
8.卫生院临床确诊的晚期癌症患者,确需连续使用麻醉药品时,经院长审查批准,凭卫生院疾病诊断书办理麻醉药品应用卡。
9.药剂人员应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宣传麻醉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发动群众共同管好,保证麻醉药品合理使用。
10.麻醉药品的处方应单独装订成册,保管三年备查。医疗性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处方应保存两年备查,普通处方保存一年。
设备管理制度
1.院内全部设备都需财务人员建立帐目。
2.全体医务人员均要爱护院内设备,谁损坏谁赔偿。
3.院内设备不得随意借给他人或外单位。
4.院内职工在调动时要交清全部财产,方可办理工资手续。
5.设备使用人要做好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收费室工作制度
1.收费室是卫生院的重要文明窗口之一,对病员要态度和蔼,坚持文明用语,解释问题要耐心,对病员不顶、不气、不刁难。
2.收费人员必须工作认真、仔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病员排队等候时间。
3.收据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准确无误,接收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
4.周转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准挪用公款,做到日清、日结,填制日报表,核对无误后,将款、表存根交汇财务科。
5.妥善处理病员退款,退款者须持有关凭证,符合退款手续的方可退款。当日发生者可由原收费员退款,其余时间只要手续完备,任何收费窗口都应给予办理,不得推诿。
6.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准由外人代替收费员开据收费,否则追查处理。
7.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做到人离加锁,出入带锁,注意安全。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严禁室内会客。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居民健康档案是乡镇卫生院进行卫生保健服务与流行病学调查的基础资料,是全科医师工作的一项重要依据。
2.居民健康档案是在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指导下,为居民提供连续性、综合性、协调性全程服务的动态记录。对卫生服务的评价、科研、医学教育及司法具有重要意义,必须认真如实填写。
3.对填写健康档案的医务人员应进行培训。按统一的规范来描述记录,内容要真实可靠;符合逻辑,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改动,责任者必须签字,以示负责。做到字迹清晰,格式规范统一。
4.居民健康档案应由责任医师负责填写,做到及时收集、及时记录,统一编号,归档保管,以便查阅。并应逐步实行系统管理。
5.居民健康档案具有医疗保密性,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
6.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防火、防潮、防光、防虫蛀、防鼠咬,应妥善保存。
治疗室工作制度
1.负责住院、门诊病人的注射和各种处置工作,复杂伤口须在外科医生有指导下进行。
2.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要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病人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3.做好开诊前的准备,消毒好各种器械,备齐各种用品。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4.凡注射(处置)应按处置单、医嘱进行。对过敏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注射后严格观察,30分钟后方可离开,如发生注射药物间反应或意外情况,立即报告院长,并及时进行处置。
5.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注射(处置)时要细心、准确,对病人要热情体贴,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6.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剧毒药品与重药品应加锁专人保管,严格交接班。
7.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各类器械用具要定期消毒或更换,消毒一定要按操作规程进行,即清洗程序及消毒时间要符合要求,每周大消毒一次。
8.消毒和无菌物品须注明消毒或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须重新消毒或灭菌。
9.治疗室要储备一定的抢救药品,以及时抢救使用。
安全注射管理制度
1.接种人员必树立安全注射意识,提高自身的责任心。
2.严格遵守安全注射操作规程。
3.对已使用过的注射器具做安全处理。
4.注射器具必须严格消毒,接种人员在注射前应洗手,注射必须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消毒”,或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具。
5.减少注射器具滥用、污染,保证注射安全。
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护士负责管理,值班护士必须到床前向新住院病人详细、清楚地介绍入院须知。
2.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注意通风,每天至少清扫1次,不得有垃圾堆放,每周五大清扫一次,禁止吸烟、酗酒和随地吐痰。
3.医务人员进入病房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护理人员穿工作鞋,必要时戴口罩。
4.病房陈设、室内物品、病员被服、用具等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病人要爱护病房的公共财产,损坏或丢失的物品要照价赔偿。要节约水电,按时熄灯。
5.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员,不会客,并及时清理非陪人,在查房、治疗时,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6.病人和家属应遵守卫生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医生的诊疗。
功能检查室工作制度
1.功能检查包括心电图,各种B型超声等检查。
2.需做检查的病员,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不得缺项,对危重病员和外地病员,优先予以安排检查。
3.使用仪器的人员必须熟悉仪器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规定程序进行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4.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有疑难问题应与临床医师共同研究解决,并要建立健全各种资料登记存档工作。
5.各种仪器设备应妥善保管,认真执行仪器管理制度,注意防尘、防污,定期对仪器保养维修,按时检测,保证运转灵敏正常。各种仪器设备一律不得外借。
6.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7.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准在室内吸烟,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
8.注意安全,下班前应关闭仪器开关,门窗加锁,切断电源和水源。有夜班的检查室,要严格进行交接班。
慢性病管理工作制度
1.卫生院设兼职人员负责慢性病管理工作,有卫生院–村委会防治网络。
2.根据慢性病普查结果,建立慢病统计学资料,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按要求免费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对慢性病人实行分类管理,定期入户访视,并有详细的记录。
4.针对不同人群定期举办慢病防治知识讲座;针对不同人群开展行为危险因素干预活动;要有详细的记录;定期发放慢性病宣传材料。
5.开设慢性病咨询电话热线。
6.针对不同居民制定相应的体育锻练计划,指导慢性病人开展相关的健身活动。
7.建立慢性病各项工作登记记录,并按要求统计上报。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1.各病房、科室及门诊定期以各种形式向患者及家属进行卫生宣教,使之形成制度,并认真落实。
2.对门诊和住院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入院须知宣教、传授相关疾病知识、手术前及手术后护理知识、合理用药知识、出院时康复知识。
3.开展个别指导:内容包括一般卫生知识如个人卫生、公共卫生、饮食卫生、常见病、多发病、季节性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及简单的急救知识、妇幼卫生、婴儿保健、计划生育等。
4.开展集体讲解:门诊利用患者候诊时间,病房则按工作情况与患者作息制度选定时间进行集体讲解,还可结合示范,配合幻灯、模型等,以加深印象。
5.做好文字宣传:利用宣传栏编写短文、专科性宣传图示或诗词等,标题要醒目,内容要通俗,要体现大多数病人的保健需求。
6.开展卫生展览:如图片或实物展览,内容应定期更换。
7.卫生影视宣传:利用门诊候诊及住院患者活动时间、出院后的宣教会进行宣教。
院长职责
1.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根据院长负责制原则,全面负责院内的各项管理领导工作。
2.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卫生行政部门的政策规定,不断深化改革与完善院内改革,坚持社会主义办院方向,制度本院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总结工作,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
3.负责领导和组织检查全院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检查和了解情况,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风尚。
4.制订人才培养计划,组织院内职工学习,引进新技术和先进仪器设备,不断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5.认真组织实施辖区内的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等公共卫生服务。
6.组织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和目标管理计划,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7.加强院内人事、财务、后勤管理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8.以法人身份,签署对外各项协议、合同,并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
急诊值班医师职责
1.负责本班的应诊和急诊,留观病人的诊疗和抢救工作。
2.及时对就诊病人进行检查、诊断、治疗,书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遇有危重及疑难病人时,要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会诊。
4.对留观病人要及时巡诊,并书写病历。
5.严格执行急诊工作制度和首诊负责制。
6.严格执行抢救程序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7.严格交接班制度,急诊病人转病房和手术室,急诊值班医师需亲自交班。
8.员有大批抢救病人同时就诊时,应在抢救的同时报请院领导妥善处理。
门诊医师职责
1.认真接待每一位就诊患者,平平等待人,认真检查,正确诊断,妥善处理,并认真填写有关医疗文书。
2.对危重症病人应全力以赴积极抢救或转诊,及时向上级医师或院长报告。
3.及时掌握病人病情变化情况,合理诊治。对传染病人要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按规定上报,不漏报、错报、重报、误报。
4.做好防病治病、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
主治医师职责
1.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服务范围内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病情变化,及时处理病危、死亡、医疗事故等主要问题,并向院领导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人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发生,协助护士做好病房管理工作。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方法。
8.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和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和进行学术交流。
护师(士)职责
1.在院领导或上级医护人员的指导下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和交班制度,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3.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认真做好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工作。
5.协助医师进行各种诊疗工作,负责采集各种检验标本。
6.拟订病房工作计划,加强病房管理。参加本病房组织的护理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
7.定期组织病人学习,宣传卫生知识和住院规则。经常征求病人意见,改进护理工作,在出院前做好卫生保健宣传工作。
8.办理入院、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及有关登记工作。
9.做好病房管理,消毒隔离,物资、药品、相关材料清领、保管、发放等工作。
药剂士(员)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工作。
2.负责药品的预算、请领、分发、保管、采购、报销、回收、下送、登记、统计和药品制剂、处方配发等工作。
3.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不断改进药品供应工作,检查科室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管理毒性、麻醉、精神、贵重药品,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5.负责处方调配和一般制剂工作。
6.经常检查和校正天平、冰箱、干热灭茵器及注射过滤装置等仪器设备,保持性能良好。
7.负责科室清洁卫生和值班工作。
8.药品要建帐建卡,做到出入有据、帐物相符、定期盘点、各种收支凭证应分类按月保存盘查。
住院医师(士)职责
1.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诊疗工作,担任住院、门诊、急诊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好一些必要的辅助检查。
3.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病历一般应在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负责病人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病人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及病情变化情况,提高需要转科、转院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人应全面负责,下班前应做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危重症病人,要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新管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上级医师查房或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人病情和治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8.认真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方法。
9.随时了解病人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住院医师(士)职责
1.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诊疗工作,担任住院、门诊、急诊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好一些必要的辅助检查。
3.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病历一般应在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负责病人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病人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及病情变化情况,提高需要转科、转院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人应全面负责,下班前应做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危重症病人,要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新管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上级医师查房或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人病情和治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8.认真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方法。
9.随时了解病人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检验师(士)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亲自参加检验工作,检查核对检验结果,负责检验技术操作和试剂的配置、鉴定、检查,定期校正检验试剂、仪器设备,严防差错事故。
2.负责实验标本、材料和器材管理,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收集和采集检验标本,发送检验报告单。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随时核对检验结果。
5.做好检验器材的清洗、维护和保养,检验室消毒隔离工作。
6.不断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检验方法,开展新项目,提高检验质量,并做好有关登记、统计工作。
B超室工作人员职责
1.热情接诊患者,需预约患者,要详细为患者交待清楚注意事项,取得病人合作。
2.检验者必须持有申请单及交款单,仔细了解患者病情,对传染病患者应排在最后检查,检查完毕应做好消毒工作。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定期保养、维修、检测机器。
4.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疑难问题应与临床医师联系或报告院长,妥善处理。
5.各种检查记录要及时登记,分类归档。
心电图室工作人员职责
1.根据申请单的要求,及时完成心电图检查。
2.热情接待病人,做到文明服务,取得病人合作与信任。
3.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注意仪器保管、保养,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4.及时完成急诊病人心电图等检查。
5.做好其他兼职工作或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统计信息室工作职责
1.按照上级卫生统计工作安排,制定统计信息工作计划。
2.严格执行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按时完成各类卫生统计报表和统计调查任务,加强数据质量管理,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无误。
3.做好原始记录、台帐、报表等统计资料的保管工作,及时备份电脑数据。
4.做好年度卫生统计资料汇总与分析。
5.对本单位的计划执行、业务开展和管理工作等情况进行综合或专题统计分析,实行统计服务和统计监督。
6.做好统计咨询和信息反馈工作,准确、及时地为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
7.根据本院的具体情况,丰富统计工作的内容,增强统计工作的表现力和影响力。
8.积极参与本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统计信息的网络化和规范化建设。
9.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10.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妇幼专干工作职责
1.掌握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开展孕产妇、儿童保健、妇女症普查普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搞好幼儿园等卫生保健指导。
2.宣传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有关方针政策,宣传指导妇女五期保健和婴幼儿卫生及节育方法。
3.掌握本乡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基础资料和各项统计数据。
4.定期召开乡村医生例会,了解情况,部署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督促村级卫生服务人员落实各项工作。
5.有计划地培训乡村医生,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术水平。
6.开设妇女、儿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门诊,并接受妇女儿童患者住院治疗和产妇住院分娩。
7.深入村级卫生组织进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的业务指导,检查各项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的执行情况,并帮助解决疑难问题。
8.接受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并及时反应情况,报告工作。
防疫专干工作职责
1.认真做好辖区内有预防接种工作。
2.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及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
3.指导有关单位和群众开展消毒、杀虫、灭鼠和环境卫生工作。
4.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5.承担服务范围内疾病预防控制的具体工作。
6.定期召开村级例会,培训乡村医生,提高服务质量。安排部署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7.承担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公共卫生监管职能。
8.接受上级业务技术指导和交办的其它工作,及时上传下达工作进展情况。
卫生监督职责
1.认真做好所辖村内副食品商店、餐饮单位、小型食品加工点、浴池、理发店等小型公共场所、化妆品商店的日常监督管理以及辖区集贸市场的食品卫生监管,建立健全相关基础资料档案。
2.配合区卫生监督所完成辖区内公共场所单位的监督管理,并建立基础资料档案。
3.配合区卫生监督所做好辖区范围内的学校、托幼机构学校卫生及食堂食品卫生、企业食堂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关基础资料档案。
4.协助区卫生监督所做好辖区内接毒接害企业的排查摸底工作,配合区卫生监督所做好职业卫生监督检测工作,并建立辖区内的企业职业卫生相关基础资料档案。
7.及时发现和举报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并协助区卫生监督所做好非法行医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配合区卫生监督所完成对农村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测任务,建立健全所辖各类医疗机构相关基础资料档案。
8.及时发现和上报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现场控制和抢救,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9.及时发现和举报辖区内发生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案件,协助上级部门对举报案件进行现场查处。
结核病防治职责
1.指导乡村医生积极做好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转诊工作,积极发现传染源。
2.督促病人及时领取抗结核药物,保证规则治疗,并完成全疗程治疗。
3.督导乡村医生做好传染源的服药管理工作,并做好访视和记录。
4.督导乡村医生督促病人按期送痰标本检查。
5.对乡村医生和病人进行防治知识的普及宣教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结核病人的普查调查工作。
7.做好辖区内的重点人群、公共场所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
慢性病管理职责
1.卫生院设兼职人员负责慢性病管理工作,有卫生院–村委会防治网络。
2.根据慢性病普查结果,建立慢病统计学资料,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按要求免费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对慢性病人实行分类管理,定期入户访视,并有详细的记录。
4.针对不同人群定期举办慢病防治知识讲座;针对不同人群开展行为危险因素干预活动;要有详细的记录;定期发放慢性病宣传材料。
5.开设慢性病咨询电话热线。
6.针对不同居民制定相应的体育锻练计划,指导慢性病人开展相关的健身活动。
7.建立慢性病各项工作登记记录,并按要求统计上报。
精神病防治职责
1.建立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领导小组。
2.建立健全精神病防治康复组织管理网络、技术指导网络。
3.对辖区精防康复管理、技术及康复人员进行形式多样的培训,提高精防康复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4.组织实施辖区内精神病人的摸底调查、建档立卡工作,规范使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精神病管理的统一表卡。
5.摸底调查出的精神病人制定治疗、康复训练计划,为他们提供治疗、康复、就业服务。
6.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确保任务目标的完成。
7.制定精神病项目实施计划,落实优惠政策,切实解决与精神病人治疗、康复有关的问题。
8.向公众、精神病人及其家属宣传精神卫生知识。
9.上报统计报表。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工作制度
1.在区医保局的领导下,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求,掌握原则、热情服务。
2.严格执行《嘉陵区城镇居民医疗报险实施方案》和有关规定,及时反馈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城镇居民医保的宣传工作。
3.刻苦钻研业务,提高诊治水平,为群众提供优质、公平、及时的基本医疗服务,杜绝医疗事故与差错的发生。
4.坚持二十四小时应诊和值班制度,保证患者随到随诊,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不推诿病人。
5.做到凭证就诊、诊疗有记录、住院有清单、用药有处方、收款有收据或发票。
6.使用非合作医疗诊疗范围和基本用药目录之外的诊疗和药品应事先告之患者。
7.及时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县农合办报告。
西药房工作制度
1.对待病人态度要热情和蔼,及时准确划价、不得无故延误病人,急诊处方须随到随配。
2.按照分工,负责药品的预算、保管、采购、登记、统计及处方的调配工作。
3.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毒、麻、限剧药、贵重药品。
4.调配处方时要严格执行三查四对制度(三查:查药品配方、用法、禁忌。四对:对药方、剂量、含量、用途)。
5.配方时应细心认真,不得修改处方。
6.不能私自收费,更不能欠费或不交费取药。
7.药房应经常保持清洁卫生,药品摆放整齐。
8.及时检查药品质量、效期,加强药品管理。
急救与抢救工作制度
1.必须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值班接诊。对急诊病人,要立即组织医务人员积极抢救,不得拖延。
2.凡急诊、重症病人需要住院治疗者,须在住院前先预交押金,如被救病人一时筹资困难时,可允许其在8小时内补交各种费用。
3.对抢救和急诊病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24小时值班,随时观察和掌握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和交接班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病人,或者延误病人救治。
4.及时向家属交待病人的病情变化及抢救情况,对一时诊断不清的危重病人,应立即组织医务人员进行会诊,经抢救病情稳定后速转上级卫生院治疗,不得延误时间,转院时要有1名医生带上抢救药品及器械,以防在路途发生事故。
5.平时要准备完善各类抢救药品、器材等,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6.如遇重大抢救病人,需立即报告院长,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救治。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1.坚持昼夜接诊,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能出诊,不得脱岗,也不得随便找人顶替。
2.卫生院实行轮流值班,值班人员不但负责病人的接诊工作,还要负责卫生院的安全和室内清洁卫生,谁值班谁负责。
3.值班人员如有急诊病人需要抢救时,须向院领导及时汇报,及时抢救,如不向院领导汇报私自处理造成后果的,由值班人员负责。如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4.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并应巡视病房,危重病员应于床前交接。
5.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簿,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要记入交班簿。交接班内容:危重病人、新病人、手术病人及手术后三天之内的病人。
6.每天晚8:00—10:00,值班医师应与值班护士共同查房,包括对陪伴人员、病房卫生及安全等全面检查一次。每天早晨值班医师须将病员病情及处理情况向责任医师报告,并须交待清楚危重病员情况和尚需要处理情况。
出院入院制度
1.病人入院须持本院医生开具的入院通知单办理入院手续,由值班护士安排入院事宜,并介绍入院须知、住院规则和病房有关制度。
2.病人住院应登记联系人姓名、住址、电话号码,入院后,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
3.病人在住院期间,必须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在病房内不准吸烟、酗酒等。
4.病人出院须经任责医师批准,并通知病人,出具出院后休息证明和交待出院后注意事项,按规定办理出院手续。
5.病房护理人员应凭结帐单签发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卫生院的物品,同时要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等方面的意见。
6.对因病情不宜出院,而病人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生要加以说服劝阻,由病员和家属出具手续,并在病历中记录清楚,告知病人家属预后。应出院而不愿出院者,应通知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上班时间要衣帽整齐,下班就餐,开会时应脱去工作服。
2.为防止医源性感染,医务人员在诊疗前要做到一诊一洗手。诊疗换药处置工作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3.所有消毒物品均需注明消毒日期,消毒有效期不超过一周。无菌器械、敷料缸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体温计用后要用消毒液浸泡。正确合理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
4.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拖洗地面,床头桌及椅子每日湿擦,拖布要专用,定期消毒。换下污衣被服,放于指定处,便器每次用后清洗消毒。
5.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消毒,药杯、餐具必须消毒后再用,病人被褥要定期更换消毒。
6.出院病人用过的床、椅、桌、床垫被褥等必须做好终末处理。
7.传染病人按常规隔离,实行隔离制度,疑似传染病,应在观察室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未经消毒的物品,不得带出病房。
8.做好住院病人、家属的卫生宣传教育和隔离消毒工作,传染病人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准互串病房和外出,出院后应进行终末消毒。门诊病人应在指定地点候诊、检查和治疗,不要在门诊各处走动,以防交叉感染。
9.对传染病房除严格执行病房各项规定外,环境和医疗用品均需要严格消毒,进行无化处理。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学习《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和《执业医师法》,树立“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热忱、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遵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2.积极开展普法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学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严格依法执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保证患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认真执行各种诊疗护理操作常规和医务工作管理制度等,坚持做到医疗护理技术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4.院务、临床、医技等职能科室齐抓共管,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建立医疗质量考核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科室医务人员对各项规章制度、诊疗护理操作常规等执行情况,考评医疗质量。组织实施医护人员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诊疗规范、操作技术常规等专业技术的培训,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自身素质和医疗技术水平。
5.加强医疗安全教育,强化医务人员岗位责任制,重视医疗事故防范措施的具体落实。
出诊制度
1.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卫生院安排院内工作人员,开展送医送药上门服务。
2.遇到出诊病人,医务人员不得推诿,要做好随时出诊的准备。
3.出诊前须带齐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4.出诊可按路程远近收取适当的出诊费用。
5.不论白天还是夜间,须病人随叫随到,不得措故推诿。
门诊工作制度
1.门诊工作人员要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对病人进行认真检查,准确诊断、及时治疗,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按照规定格式记载门诊病历。
2.门诊应与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不得无故推诿拒收病人。
3.医务人员必须衣貌整洁,工作认真,尽职尽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爱护卫生院财产,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4.门诊候诊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整齐舒畅,并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5.应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6.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便宜的检查和治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的负担。
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职责,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不能脱岗,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下必须安排人员值班。
8.服务要热情周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有耐心地解答问题,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树立卫生院的良好形象。
护理工作制度
1.病房由护士全面负责管理,其他医生积极协助。
2.保持病房清洁卫生、舒适安全,注意通风保暖,每天至少清扫两次,每周至少消毒一次,并要做到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
3.新入院病人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四次,连续三天;体温在37.5℃以上及危重病员每隔四小时测一次。一般病员每天旱晨及下午测体温、脉搏、呼吸各一次,每天问大小便一次,七岁以下小儿酌情处置或按医嘱执行。
4.护士全面负责保管病房的物品与设备,要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如有遗失,须及时查找原因,按规定处理。
5.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三查:备药中查、备药前查、备药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6.护士随时观察病人情况,随叫随到,对病人要热情。及时整理病案,完成护理记录。
7.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做好病人思想生活管理工作,并定期征求病人意见,改进病房工作和相关服务。
8.病人出院后,及时整理病房,撤走床单、被褥,通风换气,床铺、床头柜按常规消毒处理,如为传染病人,即按传染病消毒制度处理。
查房制度
1.对住院病人每天上班组织医生查房,对危重病人由责任医生随时查房。
2.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系统巡视,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对危重患者随时视察处理,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对新入院、手术后、疑难、待诊断的患者都要重点巡视,根据各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必要时给予临时医嘱。
3.查房时不但要全面掌握病人病情变化情况,还要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生活安排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4.每次查房后应及时详细将查房情况、病人的生命体征和阳性体征及其变化,以及有意义的阴性体征和分析处理意见,记录在病程记录之内。
5.对危重症病人和疑难病例,要在院长的组织领导下及时进行会诊。
检验科工作制度
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须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生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生报告。
3.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医生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24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5.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检验室工作人员须为专职人员或经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质证明的人员来从事检验工作。
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医院主管部门及时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条件所限需转院者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会诊制度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同意并由医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务科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务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医患沟通制度
一、落实各种告知、谈话、签字、登记制度。
二、医患沟通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有床边沟通、分级沟通、书面沟通、实物对照沟通等。
三、沟通要求做好详细记录记录内容有沟通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沟通内容、沟通结果。
四、做到热情接待病人及家属来电、来人投诉认真、耐心、仔细地听取病人及家属反映的内容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及时告知在调查后确定时间进行沟通和反馈。
五、积极向相关科室及当事医生调查投诉内容在此基础上及时与投诉人进行沟通解释在沟通解释时可以通知当事医生参加真正做到通过医患沟通来化解医患矛盾。
六、一次沟通解释病人及家属不满意耐心组织多次进行反复沟通解释。
七、如多次沟通解释仍不满意积极引导通过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协商解决。如不满意及时引导申请行政调解。
八、行政调解仍不满意积极引导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
感染病例监测、报告制度
一、各临床科室必医院感染病例感医院感医院感染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二、医院感染病例由临床主管医生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进行初步诊断及时进行病原微生物检测并且保证感染病例病原微生物检测率≥50%。
三、明确诊断后由经治医生于24医院感染管理科同时在出院病例首页院内医院感染疾病名称并且认真填报“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和“医院感染个案调查表”。
四、感染管理科于每月20日后到各临床科室收集情况并签收。
五、医院感染病例尚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六、医院感染的诊断主管医生报告科主任,会同该科“医院感染管理小组”一同讨论并作进一步的分析及检查作好讨论记录讨论后能确定的按本制度第三条的规定进行报告。
七、小组讨论尚不能认定的须将该病员的全部资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委员会研究、分析最后认定或否定。
八、临床医生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和“医院感染个案调查表”、“医院感染个案登记表”。“医院感染个案登记表”作为病历的组成部分列病历最后一页。
九、填表质量作为甲级病例评分标医院医院目标考核内容实施目标考核。
十、感染管理科必须每月及时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医院感染监控办公室每季度写出分析报告并进行效果评价提出预防措施。监测资料应妥善归档保存。
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一)各科室均应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由本人及时登记所发生的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护士长经常检查,定期组织讨论,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二)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后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尽可能减轻病人痛苦或不良后果,并应立即向科主任、上级医师或护士长报告,同时应报告护理部、医务科、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
(三)发生事故差错的有关各种记录、化验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病人的标本,以备鉴定、研究之用。
(四)发生差错和事故,科内应及时组织讨论、分析原因,分清性质明确责任24小时内口头报告医务科或护理部48小时交书面报告。
(五)对已发生的差错事故根据情况,应严肃处理给予处罚。对发生差错事故的部门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其他人发现时,须按情节从重给予处罚。
(六)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护士长分析事故差错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科主任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医疗、护理、预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本科业务技术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医疗护理质量监测控制方案的制定、实施、检查和总结。
(三)领导本科人员开展医疗护理工作,完成医疗护理任务。
(四)按时查房,对新入院伤病员应重点检查,随时巡视,重危疑难和大手术前后的病员把好诊断、治疗关、审查大手术、审签特殊检查麻醉药品和出(转)院病历等医疗文书,安排医师值班、门诊、会诊、轮换和出诊。
(五)参加门诊、会诊、抢救和手术 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
(六)组织本科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组织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业务、新技术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七)督促检查本科人员履行职责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进行安全教育预防事故、差错和院内感染。
主治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和正(副)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一定范围的医疗、预防、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按时查房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疗和技术操作经常检查本组(病区)的医疗护理质量。
(三)掌握本组(病区)病员的病情变化,对重危、急症和疑难伤病员及时检诊和处理,并报告科主任和上级医师。
(四)修改住院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书,安排并审签手术和特殊检查,审签麻醉药品处方和出(转)院小结。
(五)参加门诊、会诊、出诊、手术和本科值班。
儿科岗位职责
一、按规定的时间站岗和坐岗,岗位为流动岗。不做与值勤无关的事情,在岗时要站直坐端,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抽烟、吃零食、与人闲聊,不准脱岗、误岗、漏岗、睡岗,不准看书看报、听收音机或玩手机。
二、严格控制传销,拣拾垃圾,散发小广告,医托、号贩子、外部打水、乞讨等人员进入楼内。
三、制止岗位周围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等车辆乱停乱放,注意观察可疑人员进出,注意保护医护人员安全。
四、制止未经批准的拍照、录象、散发张贴医院规定的行为。
五、值勤区域发生事件及时记录上报。
儿科工作制度
一、儿科在院长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主任主持儿科的行政和业务工作,并定期向分管儿科工作的院领导汇报请示工作。
二、每天上班后,工作前15分钟召开晨会,主要进行交接班工作,听取晚夜班工作情况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布置相关工作,每周二上午晨会时传达院会精神。
三、全科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值医院相关工作制度和劳动纪律。
四、科室建有相应考勤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考勤,按办公室制定的考勤表逐月上报,医院的相关制度办理。
五、儿科设抢救室一间,所有物品、器械、药品皆应贴好标签,定人、定量、定点存放,定时清点和定期检查,对用后的物品及时清理消毒,消耗品及时补充。
六、全面落实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并作为质控内容进行重点控制。
七、科室将选择适当在院或已出院的或死亡的病例举行临床病例讨论,对疑难病例要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意见,对全部死亡病例皆应在病人死亡后一周内召开,就其死亡原因,诊断正确与否,治疗护理是否恰当及时,应吸取的经验教训等进行认真讨论。
八、非办公时间和节假日均设有医师值班,值班医师交接班时应巡视病房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做好床前交接班。仍有疑难问题时应逐级汇报请示上级医师协助或指导处理。
九、重大抢救由科主任组织,抢救中遇困难应及时请示,迅速解决,并准确、清晰、扼要、完整做好抢救记录。对新入院和病情突变的危重病人及时向院部汇报。
十、对差错事故及缺陷建立登记制度,及时报医务科并积极采取相应处理措施,迅速整改。
十一、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两小时内开出,做到层次分明,内容清楚,不得涂改,护士要按时查对医嘱,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
十二、病历书写要求使用钢笔,文句通畅、完整、准确简练、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缺项和漏项,各级医生对下级医生书写的病历要及时补充修改,清晰签名。
十三、对医疗缺陷进行登记、报告及处理,发现问题立即组织补救,同时上报院相关部门,事后及时讨论总结,吸取教训。
十五、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不允许空班、漏班和脱岗,值班人员要认真作好交接班及其记录。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1.及时掌握本乡妇女儿童健康情况,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的基本资料,及时反应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
2.认真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和妇女病的普查、普治工作。
3.定期召开村级例会,安排部署工作。
4.有计划地培训乡村医生或妇保医生。
5.要及时深入村级相关卫生组织检查指导工作。
6.积极宣传妇幼保健有关方针政策、普及妇幼保健知识。
妇科门诊工作制度
一、就诊病员必须先挂号,按先后顺序就诊,老年病员可优先就诊,急诊病人随到随诊。
二、热情接待病人,耐心解答问题,详细询问病史,认真仔细检查,合理应用辅助检查,力求正确诊断,科学合理治疗。
三、危重病人处理要及时、敏捷,尽心竭力救治,向领导汇报,组织人员全力抢救。疑难病人,应及时邀请会诊,医院诊治
四、坚持医疗原则,做到因病施治,合理、安全、科学的用药,规范书写病历处方,各项记录完整,注意向病人交待病情和有关事项。资料妥善保存,认真填写卡片,字迹清楚,内容完整,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细致,严谨精心施行各项手术,要保证质量,讲究实效,防止差错,杜绝事故,减少并发症。
六、宣传妇幼卫生知识,开展咨询服务,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妇女五期(经、孕、产、哺、更年期)劳动保护工作,有计划地查治妇女病,开展妇女保健和围产期保健。
七、实行首诊负责制,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随时巡视病人,做到随喊随到,认真查诊,及时处治。
八、妥善保管各种器械药品,登记造册,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及时补充和更换,防止缺少和损坏,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九、讲究医德,尽职尽责,衣帽整齐,室内整洁,做好科内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十、做好科内空气、物体表面、地面及医疗废弃物的消毒及处理工作,医院内交叉感染,一旦发现传染病人,立即采取隔离等相关措施。
妇科医生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做好科内诊疗工作。
2、对病人进行认真检查、诊断、治疗。书写病历医嘱,检查医嘱执行情况。
3、认真做好疑难病历的讨论及双向转诊工作。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5、做好社区内妇女疾病的预防保健咨询工作,开展妇女疾病普查工作。做好健康教育宣教工作。
6、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及技术服务工作。
7、在社区内开展新技术,新疗法。
8、在上级医生指导下,参加社区内的科研工作。
门诊工作制度
一、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
二、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应派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担任。要求门诊医师相对稳定,护士一般较长期固定。
三、对疑难病症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四、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上门诊解决疑难病例。
五、对患者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照省卫生厅规定格式记载门诊病历和申请单填写要求,门诊部定期检查,每月评分一次,上报院长,并送有关科室。
六、门诊检查科室所做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七、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容患者住院治疗。
八、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九、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患者,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患者就诊。
十、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十一、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经济便宜的检查和治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患者的负担。
十二、对基层或外地转诊患者,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原地治疗时,要提出书面诊治意见。
十三、门诊各科根据本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责任制,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
十四、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或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认真执行院、科规章制度,严守工作岗位。人员调换时,科室应与医务科和门诊部共同商量确定名单,并由医务科和门诊部制表公布。实行病房医师兼管门诊的科室必须明确要求,安排好人力。
门诊医师岗位职责
1.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门诊主任的领导下负责门诊医疗、预防和教学。
2.门诊医师要热情服务,态度和蔼,礼貌待人,工作时间严禁在室内吸烟,严禁酒后坐诊。
3.按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上岗,衣着整洁。佩戴胸卡,做好接诊准备,做好室内卫生。
4.门诊医师对患者实行首诊负责制,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病历,负责对危重患者的接诊工作,严禁超范围服务。
5.门诊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发现各种传染病要及时向科主任报告,做好疫情报告登记,并做好传染病的消毒隔离工作。
6.严格执行医疗操作常规及医保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开大处方,合理用药,认真钻研业务知识,熟悉掌握各项技术操作,保障医疗安全,避免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
7.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不收红包,不克扣患者,不私自卖药,不断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
8.认真书写处方及各种检验单,做好门诊登记,不涂改医疗文件,不出具假证明。待病人如亲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住院医生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新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放射线检查工作。
3、及时书写病历。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须在床旁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8、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9、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10、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室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1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以及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
内科工作制度
1.就诊病员必须先挂号,按照先后顺序就诊,老年病员可优先就诊,急、危、重病人随到随诊。
2.热情接待病人,耐心解答问题,详细询问病史,全面仔细检查,力求正确诊断,治疗措施得力。
3.急、危、重病人处理要及时、准确、敏捷,尽心竭力救治,疑难病人应邀请会诊,医院诊治。
4.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严格执行医疗常规,因病施治,合理、安全、科学的用药,详细向病人交待病情和注意事项。
5.对需入院病人,应做必要的辅助检查,做出初步诊断,填写“住院通知单”,办理住院手续,方可入院。
6.实行首诊负责制,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坚持医疗原则,按规定出具医疗证明,规范书写病历、处方和各种检查申请单。
7.讲究医德,仪表端正,衣帽整齐。室内整洁,紫外线消毒有记录。做好科内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8.做好科内空气、物体表面、地面及医疗废弃物的消毒及处理工作,医院内交叉感染,一旦发现传染病人,立即采取隔离等相关措施。
内科医师岗位职责
1、医德高尚,态度和蔼,廉洁行医,服装整洁,佩带胸卡,严格遵守中心规章制度。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准备,准时开诊。
2、工作中必须衣着整洁,保持工作桌面整洁干净完整,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3、做到首诊负责制,如果有特殊情况,与体检者解释清楚。
4、不允许推诿体检者,出现医疗差错由接诊医生承担全部责任。
5、严格执行医疗操作常规,严格按照“四合理”要求进行工作。
7、诊室中保持完好的工作秩序,不允许吸烟、聊天及串科室,不允许空岗。
8、诊疗中严格维护体检者的隐私权。
9、对以上要求,医生应认真执行,如发现违章、体检者投诉者,按中心制度处罚。
外科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医护人员岗位职责制和《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健全科内医德医风的约束机制。
2、对危重病员做到随到随诊,不推诿病人。对新入院病员,根据各自管理范围及病情及时诊治,不得随意拖延,并按规定书写病历和各种记录。
3、值班医师应坚守工作岗位,做好交接班,每日早晚各查房一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住院医师上、下午各查房一次,危重病员应随时查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1)严格掌握手术指征,认真执行术前准备,术后护理。
(2)严格执行手术前讨论与小结和审批制度。根据手术的难易,决定不同职称的医师负责手术操作。
(3)严格执行手术和有创操作前签字制度。
(4)树立无菌操作观念,严格无菌技术操作,防止院内感染。
(5)严格执行输血程序以及输液、用药的各项规定,严防输错血、用错药。
5、加强理论学习,开展基本操作技术的训练,不断提高理论技术水平。
6、加强医疗安全教育,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7、认真搞好帮带工作,不断提高年轻医生的技术水平。做好进修、实习生的带教工作。
8、实行首诊负责制,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坚持医疗原则,按规定出具医疗证明。规范书写病历、处方和各种检查申请单。
外科医师岗位职责
一、准时上班、仪表端庄、整洁,负责外科诊疗和值班工作。不擅自离岗。
二、认真做好首诊负责制,对重危病人(尤其外伤危重病人)要发扬救死扶伤精神,做到及时抢救、治疗及书写病历,对在本院治疗有困难的病人,在做好就地抢医院。
三、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书写病历,对疑似或传染病及时上报,做到不遗漏。
四、诊病时要认真细致,做到诊断准确、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和安排手术履行告知制度,避免差错,杜绝事故发生。
五、对术后病人仔细交代注意事项,在可能发生意外的情况下,多检查、巡视。并安排复诊。
六、优质服务,不推诿病人,做好科室之间的协调工作。
七、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八、医院安排的业务学习,病例讨论会,钻研业务,学习先进的医疗技术,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九、保持各室环境卫生,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十、遵守国家及卫生部门的法律、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0-6岁儿童健康管理制度
一、开展儿童健康管理的各医疗机构应当具备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二、从事儿童保健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并接受过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按照国家儿童保健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儿童健康管理。
三、各医疗机构应通过妇幼卫生网络、预防接种系统以及日常医疗卫生服务等多种途径掌握辖区适龄儿童数,并加强与托幼机构的联系,取得配合,做好儿童的健康管理。
四、加强宣传、向儿童监护人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儿童家长自愿接受服务,并在单位显著位置告知免费服务内容。
五、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在时间上应于预防接种时间相结合,鼓励儿童每次在接受免疫预防接种时,进行体重、身高的测量。
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职责
1、熟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规范;
2、掌握全州儿童健康状况、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并进行动态管理;
3、负责全州0~6岁儿童健康档案录入和管理人员的逐级培训和指导;
4、掌握0~6岁儿童健康工作工作目标,熟悉0~6岁儿童健康管理相关工作内容和相关文件,熟悉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内容和相关文件,熟悉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流程;
5、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医疗机构之间的协调工作,提高服务与管理效能;
6、组织儿童保健专家对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培训,提高专业队伍的业务水平,推广适宜技术;
7、负责全州0~6岁儿童健康管理信息管理工作,收集、汇总、审核、上报0~6岁儿童健康管理相关信息,每月对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服务信息工作进行监测评估和质控,对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8、每年按照省、州考核方案要求,对三县(市)0~6岁儿童健康管理开展质量检查与督导考核两次,撰写督导考核报告。
9、针对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结核病管理制度
1、医务人员要充分认识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
2、各临床医生对疑似肺结核病人应作痰培养3次和胸片检查。
3、对疑似和确诊肺结核病人都要及时填报肺结核专卡,并开出转诊单。
4、出院的肺结核病人按规定带抗结核药。
5、杜绝门诊医生开抗痨药治疗肺结核病人。
6、各位医师在填报肺结核专卡时,要认真仔细,做到填报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及时准确。
7、防保科要对肺结核报卡、转诊单及痰培养及胸片登记进行自查,确保肺结核病人报告及转诊的正确性。
8、肺结核病的报卡地址一定要填写完整,以便疾控部门随时追踪、治疗观察,提高转诊到位率。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1、对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等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报告、访视管理。
2、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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