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岂容尔等鼠辈肆意妄为?提醒广大女性在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一定要通过司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勿一味容忍!武汉女子与快递员发生争执,随后手机号被写在不雅广告上,疑遭快递员报复最近可把武汉何女士给愁坏了,起因是经常接到陌生男士的来电,电话一端污言秽语,只聊“交易”。在何女士一再逼问下,有男士表示她的电话号码被贴在了男厕“小广告”上。将信将疑的何女士根据来电一方的指引在男厕中发现了“小广告”,上面的电话竟然与何女士电话一模一样。那么究竟是电话写错了,还是有人故意“整”何女士呢?何女士觉得事情的起因没有那么简单。一是这个号码是专门用来收发快递的,即便是身边的朋友也鲜有人知道,而此手机号上最近收到了大量的“轰炸短信”和骚扰电话;二是2月初何女士在收快递的时候与快递员发生过争执,当时双方的火气都不小,而当天晚上就有很多“轰炸短信”发了过来。因此何女士有理由怀疑是被快递员恶意报复,但怀疑归怀疑,总归是没有证据,而且何女士在向快递客服投诉时,客服表示快递员不会做这种事,即便是与客户有摩擦也会通过正常渠道协商解决。那么在没有证据的前提下何女士只能忍受或者“自认倒霉”吗?如何通过正常的渠道维护自己的利益和名誉呢?首先,不管这件事是谁干的,他的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管理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元以下罚款。那么接下来应该怎么做呢?第一步:马上报警,固定证据;现在何女士只是“怀疑”是快递员所为,本身并没有什么证据能够佐证她的怀疑,而自己受限于法律约束和能力,自己搜集证据是比较困难的。因此第一步就是报警,让警方介入调查,搜集证据。警方立案后,作为司法机关的警方有权调取男厕周边的监控、有权对嫌疑人进行询问、有权对“小广告”的字迹进行笔迹鉴定、有权通过调取嫌疑人的活动轨迹或者与他人的聊天记录等确定其是否有动机,判断是否是该事件的始作俑者。倘若最终快递员被认定为事件的始作俑者,那么他将面临行政处罚和罚款的处罚。其实类似的事件是有先例可循的:年下半年,内蒙古赤峰市的刘女士面临着与武汉何女士一样的遭遇,也时常收到陌生男子的“邀约”电话。刘女士果断报警,随后警方在某男厕中发现多张写有刘女士电话号码的“小广告”,并通过技术手段锁定刘女士的同事刘某、王志某、李雪某曾多次在该厕所周边出现过。随后警方找到三人,经过笔迹鉴定,该广告的笔迹与三人笔迹吻合。随后三人被依法行政拘留。第二步:找到作案者后,可以提起诉讼;警方找到作案者后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何女士同时可以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案者的行为不仅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而且还侵犯了何女士的名誉权,何女士可以以此为由提起诉讼,要求作案者消除影响并给予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若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在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同时,如果该行为给何女士造成经济损失了,可以要求经济赔偿。而且还可以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法院会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裁定是否给予受害人精神赔偿金。写在最后:据悉何女士已经报警,相信事件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老刘在这里提醒广大女性朋友,如果自己遇到类似问题,不要一味的忍让,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助长一些人的嚣张气焰!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码字不易,给点个赞、点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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